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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昆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四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6-03-257



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市场主体: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3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财政关于印发〈昆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商务〔2025〕80号)要求,现将昆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第四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1

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符合质量标准的特色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的新建及改造,支持电商、直播、拍卖等经营模式创新。

2

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3

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智能引导车、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智慧物流,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消费成本。

4

支持城乡商贸流通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打造无人商店、智能导购、虚拟体验等应用场景,创新电商、直播、拍卖、即时零售等经营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主体开展业态创新和连锁经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支持提升特色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水平,改善居民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体验。



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1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2

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

3

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

4

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全市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业务信息化系统,准确反映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和商贸流通运行变化趋势,为预测预警、市场研判、应急调度、科学决策提供精准数字化支撑,并强化运行监测分析,提升昆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信息监测水平。

5

建设改造“平急两用”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1

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及直播电商等新模式,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

2

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推广智能引导车、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降低农村物流成本。鼓励加快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培育,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1

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新模式,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

2

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

3

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

支持发展数智供应链,培育品牌连锁、创新零售业发展,提升消费供给水平。



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1

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中转站及回收站点建设,重点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

2

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

3

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区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4

支持“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以车代库”、智能回收终端等新模式建设,支持碳积分、生态账户等循环消费模式构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01

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能力和信誉的市场主体,证照齐备有效、会计制度完备;

02

原则上截至项目申报时,注册时间需满一年;因并购重组等特殊原因新成立的市场主体,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03

应为项目实际投资和实施主体;

04

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能力;

05

财务情况良好,不存在资金链断裂、账户被冻结、重大诉讼或仲裁等风险问题;

06

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07

近3年未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

08

申报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方向的,还应满足相关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01

建设内容明确且符合五个支持方向;

02

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新建、在建或改造,且能在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的项目;

03

有明确的建设方案,资金来源已落实并有合理的支出计划安排;

04

需要立项、环评、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的项目,应手续齐全;使用租赁场地建设的,租赁结束期不早于2027年12月31日;

05

未获得过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基建投资及地方专项债券支持,且近3年内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三、资金支持方式与标准



支持方式

主要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结合项目实施情况,也可采用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视情采取“先预拨”的方式拨付不超过50%的项目应享受奖补资金,验收后清算;预拨后若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的,按原渠道收回预拨资金。



支持标准

1


对完善市级流通保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对其他符合五个支持方向的项目,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30%。对于公益性强或可补齐本市商贸流通短板的项目,如县域商业体系、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特色农产品上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等新建改造项目,可适当提高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有效投资额的4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3


其他要求。专项资金根据项目数量和资金需求进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项目有效投资额是指经过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有关文件核定,对发生在2024年1月1日以后,符合资金支持范围,且扣除了可抵扣的增值税金额后的金额。

4


以下不纳入支持范围:

平衡本级财政预算及偿还债务,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办公楼装修等明令禁止的相关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土建以及具有商业地产开发性质项目,包括土地购置、租赁费用,房屋建设相关的勘测、设计、评估等费用;项目单位内部管理相关投资和支出,如办公楼、员工宿舍、办公物品、人员工资等;项目单位组织工作经费,如项目申报和评审、评价验收、引入第三方监理和项目规划服务等。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企业自愿申报。


实施单位申报

实施单位自行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

(http://czt.yn.gov.cn/ygyc/)进行注册申报。

同时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真实、准确、全面填报相关材料,网上录入的项目申报内容及材料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县级审核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应进行项目现场查验,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存在并能够顺利推进,达到验收标准。县区审核意见,由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昆明市商务局。



市级评定确认

昆明市商务局汇总各县区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根据项目支持方向、申报主体、申报数量等情况,昆明市商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公开公示

昆明市商务局对拟纳入支持名单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支持项目名单,由昆明市商务局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昆明市商务局、昆明市财政局报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财政厅备案。



五、时间节点


实施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4月7日完成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录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6年4月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同时将经县级审核的申报材料(纸质、电子材料各一份,申报表盖章)报送市商务局516室。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督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协调处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申报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申报、核查等工作,按要求做好项目进展情况报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附件1.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附件2.

昆明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昆明市商务局        63120101

五华区          63635437

盘龙区          65614096

官渡区          67174452

西山区          68232392

东川区          62168159

呈贡区          67473310

晋宁区          67897841

安宁市          68691975

富民县          68810908

宜良县          67522900

嵩明县          67929547

石林县          67782611

禄劝县          68991040

寻甸县          62662619

高新区          64881892

经开区          68162971

度假区          64893295

阳宗海          66024976

滇中新区          67333282

磨憨—磨丁合作区  8811204


来源/昆明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专项行动小组
投稿/纠错:kmsw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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