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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特许经营企业,3月31日前这件事记得完成!
2025-02-1524

全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

    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年报是规范商业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经营的一项基本规定,也是商业特许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按照规定做好商业特许经营年报,对于保持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的连续性、有效性,同时对于维护特许经营品牌形象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年报也是有关部门开展“特许人经营体系成熟度与服务能力”和“特许人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关报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完成年报报送工作,超过期限将无法申报。

、年报工作要求:企业用备案时获取的登录号和密码进入“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按照“经营合同年报”表中的备注说明要求将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续签与变更的特许经营合同年报在系统中予以提交,并确认。(步骤:登入企业系统后台一点备案管理一经营合同年报一右上角新增数据一填写提交并确认)。

三、年报内容
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 经营情况:包括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及企业门店数量、员工数量等经营指标。
3. 加盟店信息:包括加盟店数量、分布地区、加盟费收入等。
4. 披露信息更新:对企业近三年的披露信息进行更新,包括业务发展状况、市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等。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注意事项

1. 各企业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要求提交年报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商业特许人备案后不进行年报的责任:

《条例》第十九条,已备案的企业“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第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条例》第二十六条,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办法》第十七条,特许人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六、填报步骤


登录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址:


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





登录备案系统


点击“进入应用


点击“备案管理”



点击“经营合同年报


通过点击右上角“新增数据”进入年报填报页面,请认真阅读提示信息,准确选择填报年度(如2025年填报的数据是2024年度的,应该选择为2024年度),点击“新增”。参考报表备注信息,完整准确填写报表数据,确定提交,即完成本年度的经营合同年报填报。
 浏览器使用建议: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模式等非IE内核浏览器进行操作,IE内核浏览器可能会存在页面显示错误、下拉菜单空白、操作按钮缺失等兼容性问题。

注:企业务必确认年报信息真实有效,提交后将不能修改。

技术服务咨询


如特许人企业有关于系统应用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内向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7801983。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的通知,附件3涉及:逾期不进行特许经营备案企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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